对于暖气管道维护费在单位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议先找找大家签署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有关保修条款的具体规定,一般在里面就有详细的记录。如果没有的情况,建议直接向物业公司了解装修管理规定中的相关约定细节。同时可以知道集中供暖在各地有详细的管理条例(办法)内容,可以进行查阅。
关于管道维修,主要看谁是管道的所有人,管道归谁所有,谁就应当承担维修责任。《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供热设施的更新、改造、维修和养护,由产权人负责。用户可以委托供热企业对其所有的供热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维修和养护。提供这些暖气管理条例内容,供您参考!
1:首先看看你的【住宅质量保证书】里面关于保修的条款 还有在你在向物业公司申请装修时物业公司提供的装修管理规定中的约定内容 这个是不得改动的 也就是说你自行改动后的后果要你自己承担例如:就好比你买了一个品牌笔记本电脑 看看是不是有个拆封不保的封条 那就是再告诉你不可以自行维修的2:还有各地的集中供暖管理条例(办法)就有规定 对于业主私自改装造成的不热 供热单位不承担责任!以西安市城市集中供暖管理办法为例:第二十九条 用热过程中,用户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在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改动和增设散热器、供热管道等; (二)从供热管道上排放或者取用供热蒸汽和热水; (三)擅自改变用热性质; (四)其他危害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第三十条 用户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标准或者约定温度的,供热企业和热交换站管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交纳用热费用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者室内供热设施的; (三)室内装修遮挡散热器严重影响供热效果的; (四)未采取正常保温措施的。 3:最后 关于室内温度 各地的供暖管理办法也有约定内容如:西安市城市集中供暖管理办法为例第二十条 采暖期内,室内供热温度应当保持在18℃±2℃,不得低于16℃。 用户对供热时间、温度有特别要求的,应当与供热企业或者热交换站管理单位约定。(有些地方要求必须达到18℃ 你自己查查看)另外 你的测量方法是否正确 一般自我检测的方法为:房屋门窗密闭一小时后 在室内中央位置距地面一米处 用水银温度计进行测量 得出的数据如果低于文件要求 那么你可以让供暖公司来人携带专业测量工具进行测量并检查原因 前提是你没有改动供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