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浙江省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 乙方:(签章)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为规范家庭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宁。一、概况1.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省(市)具有建筑装饰资质、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2.装修施工地点:市区(县)路(村)巷号楼层室。3.住房结构:4.装修施工内容:室别部位装修内容及要求备注5.承包方式:6.总价款:元(其中人工费元,材料费元,详见清单。)7.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为日。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1.甲方提供的材料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等级抵现场时限备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和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2.乙方采购的材料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品牌)单位数量质量等级单价(限购元以下)总价上述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购货发票,并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民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以倍补偿给甲方。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和省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是,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部价款的%,计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工期顺延(具体内容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组成部分)。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收据)。六、其它(一)甲方工作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二)乙方工作①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②指派(姓名)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③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④乙方在其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七、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天以上的,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给甲方。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八、纠纷处理方式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装饰施工住房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调解。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对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九、其它约定十、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有:甲方(签章):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住址:地址:电话:电话:邮编:邮编:开户银行户名:帐号: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 区 路(小区) 幢号(单元) 室。 3、住户结构: 室 厅 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 6、本工程由 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 天,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月 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 元(其中:设计费 元,管理费 (%),税金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价款另计。 2、合同签订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60%,计 元。工期至木工全部收口油漆工进场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5%,计 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5%,计 元。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 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 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装运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与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书面承认。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价的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工程价的1‰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价的1‰。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十、纠纷处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 2、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姓名(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委托代理人: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住宅装修企业资质证书号码: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年 月 日 附件一:施工内容表(略)
房屋装修工程保修协议 甲方:A公司 乙方:北京市XX装潢公司 鉴于乙方承包装修之甲方某公寓XX号房屋工程已于 年 月 日交付使用,有关细项质量需进一步观察,目前有关工程细项已需维修养护,故甲、乙双方就工程的保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在保修期内工作范围为: 就装修工程所涉及全部项目(以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工程预算明细表及 年 月 日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列明为准)的损坏或质量问题进行更换或修复。如木门变形、裂缝,所有漆面脱落、起皮、鼓包,壁纸鼓包、脱落,房顶出现脱落,所有器具因质量原因出现的损坏及其他质量问题。属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 3.目前工程已存在的问题及乙方责任: 3.1 花岗岩地面有5块有1/3空鼓,1块4cm缺角,1块1/3断裂,若在保修期内有空鼓的花岗岩出现断裂,乙方应予更换,材料费及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或由乙方返还断裂部分的材料费及相应各项取费。 3.2 护墙板的板面目前变形较重,乙方应于 年 月份前进行更换或整修。 3.3 木门现已变形,乙方应于 年 月份前进行整修。 3.4 壁纸卷边,乙方应于 年 月份前进行整修。 3.5 厨房洗菜盆下水管无反水弯,乙方应于 年 月份前新购反水弯并进行更换。 3.6 前述各项问题的整修或更换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等均由乙方负担。 4.乙方工作方式 在甲方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并电话或传真通知乙方后7日(节假日包括在内)内,乙方须安排熟练的技术工人带料完成整修或更换工作,费用由乙方负担。 5.法律责任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无故拖延达14个工作日不予整修或更换的,甲方有权扣除工程尾款人民币 元;若甲方因该质量问题造成其他损失,甲方除有权扣除工程尾款外,还可采取法律许可的其他措施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6.结算 保修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或虽出现质量问题但乙方整修及时并令甲方满意,保修期结束后七日内,甲方将尾款如数结算予乙方( 年 月份乙方将第3条所述问题整修结束后,若甲方感到满意,可以结算)。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A公司 乙方:北京XX装潢公司 代表: 代表:
室内装修合同范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规范家庭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宁。 一、概况 1.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省(市)具有建筑装饰资质、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2.装修施工地点:市区(县)路(村) 巷号 楼层 室。 3.住房结构: 4.装修施工内容: 室别部位装修内容及要求备注 5.承包方式: 6.总价款:元(其中人工费元,材料费元,详见清单。) 7.工期:自年 月日开工,至年 月日竣工。工期为日。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等级抵现场时限 备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和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品牌)单位数量质量等级单价(限购元以下)总价上述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购货发票,并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民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以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 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和省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是,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年月 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 月日前,甲方支付部价款的%,计元;年 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工期顺延(具体内容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收据)。 六、其它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 ①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②指派(姓名)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③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④乙方在其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 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天以上的,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给甲方。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八、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装饰施工住房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对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 十、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有: 甲方(签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为规范民用住房的装饰施工,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本合同书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条、工程概况(1)、甲方合法住宅室内装饰。(2)、装饰施工地点: (3)、住房结构: 室 厅 卫 厨。建筑面积 平方。(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预算报价书。第二条、承包方式及工程承包价: (1)、承包方式: (2)、工程预算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详见双方核定的预算报价。本造价含全部人工工资。)如有增减按实际工程量计算。第三条、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日,法定节假日不计施工工期内。第四条、材料供应: (1)、本工程如由甲方提供材料、设备,须有注明规格、尺寸的清单,材料、设备必须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然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负担。甲方提供的材料抵达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按规定付给乙方安装辅助材料费、人工费。第五条、工程款支付: (1)、工程合同签定后当天,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工程造价60%的材料款。即 人民币 元( 年 月 日)。 (2)、泥工工序结束,木工材料进场前,甲方再付给乙方工程造价的20%为工程进度款:人民币 元 ( 年 月 日)(3)、木工工程完成,油漆工材料进场前,甲方再付给乙方工程造价的15%为工程进度款。 即:人民币 元( 年 月 日)(4)、工程造价剩余的5%,在工程验收合格房子交付后当天付清。 即:人民币 (5)水电项为预收(根据房型大小而定)人民币 元 (6)、甲方必须按时将工程款付给乙方财务部门,并向乙方索取与付款金额相等的收款凭证。如果未按时付款,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7)、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增加工程量或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时,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并补签增项协议,工期也随之顺延。第六条、工程设计图纸与施工质量:(1)、本工程设计图纸由乙方提供,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组织施工。(2)、乙方必须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图纸和国家行业标准QB/T6016-97《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的要求。(3)、由于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并造成返工,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随之顺延。(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经乙方代表协商同意,私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责任自负。(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6)、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须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代表协商。第七条、安全生产: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第八条、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在开工前三天,有必要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双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调和,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面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商工作。(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4)、按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对施工质量、进度实施监督,发现违反设计意图或施工质量问题时,有权责成乙方立即进行改正。(二)、乙方责任(1)、向甲方作设计图纸或具体做法的现场交底,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拟订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2)、指派项目经理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乙方必须按照图纸认真施工,确保施工质量,不得有偷工减料、马虎作业不负责的行为。(4)、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和管线。(5)、乙方必须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做好施工管理工作,维持现场清洁,确保通道等公共设施畅通,并及时清理装饰垃圾至楼下(外运由甲方负责),做好防火工作,做到文明施工。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期:(1)、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2)、乙方为确保工程质量,在其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24个月。但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或是甲方使用不当造成工程质量、设备损坏等,则有甲方负责,不在保修范围内。(3)、保修期内,保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保修期满,仍可为甲方提供维修,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由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50元/天;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应付款额度的2%/天收取滞纳金。(如乙方不提前提示,则本条款不成立。)(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元/天违约金。(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承担损失。如乙方不提前提示,则本条款不成立。(4)、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必须用于本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5)、本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不得单方面任意修改、中断、终止。任何一方因终止合同使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由提出一方全部承担,并另付工程总造价的5%做赔偿金。因擅自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还应另行赔偿,补足超过违约金的部分。(6)、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工程逾期或损失,责任不在乙方。(如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等。)(7)、双方终止合同情况下的结算方式:已完成部分参照预算按实际发生结算,管理费按开工时间与合同工期的比例折算,设计费全额计取,做工余料无法退货的由甲方负担。第十一条:纠纷处理方式:(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装饰施工住房所在地的小区管理部门及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协调。(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协调解决或协商、协调不成时,由消费协会仲裁,仲裁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届时另行协商。本合同附件有:工程增减单;工程验收单;工程预决结算;工程保修单。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