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是可以贷款的,首付和商品房执行相同的政策,分首套和二套。首套3成,二套6成。
比商品房还多一个土地出让金
经济适用房买后,可以上市交易,在交易时,购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者需缴纳房款3%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外地人也可以购买已购的经济适用房。“二手房”通常是指再次进行买卖交易的住房。个人购买的新竣工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及单位自建住房,办完产权证后,再次上市买卖,这些房都称为二手房。可见,经济适用房也可以当作银行抵押贷款,与商品房一样。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购房后,持《准购证》及相关手续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在审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应当在审验税务机关开具的清税证明或者减、免税证明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并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经济适用住房拥有有限产权,只能自住,不得出租、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其他活动。除购房按揭外,经济适用住房不得进行任何抵押。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配售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由原购房人向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由市价格部门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因继承、离婚析产或者司法判决、裁定、调解等原因转移经济适用住房房屋产权的,受让方应当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并应当取得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由政府回购或者受让方补交价格差后取得完全产权。
一、申请贷款的条件 1、申请借款人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并且仍继续正常缴存; 2、职工或其本人的父母(或子女)购买、建造普通自住住房。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市房产局已备案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及预交房价总额20%以上的首付款单据(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及户口簿,户口未并户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提供原件核对);未婚或单身的需提供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3、借款人填写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 4、担保公司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担保承诺书》(一式二份); 5、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一式三份)。 二、经济适用住房,常简称为经适房,等同于国宅;指由中国政府出资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两方面特点的社会保障住房。所谓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所谓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国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目前,只要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具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1)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申请人所在单位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但本人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 提示: (1)上述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 (2)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条件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两项必须同时满足。 (3)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提前。 (4)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处于缴存状态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什么叫政策性住房?政策性住房都有哪些?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政策性住房,主要是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集资合作建房等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两限房的有关贷款政策比照政策性住房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