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介促成交易步骤1业主签订中介服务合同放盘房屋业主通过中介公司在网签系统上放盘,在放盘前要与中介公司在网上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网站的“存量房交易”界面会有中介服务合同范本,业主放盘前可以先看清楚。放盘后,业主房屋的模糊信息会在阳光家缘网站)和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网站上显示。中介公司与业主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时,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输入存量房产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房产证号码和房屋登记字号,与房地产信息系统进行匹配。匹配成功的,自动反馈房屋共有情况、房屋面积和建筑时间等信息。这就实现了网上验证房屋产权的可能,只要输入部分资料就能看到房屋产权是否清晰。可以说,能在阳光家缘网上放盘的信息都是真实的,产权清晰的。步骤2买家看房后确认成交,与中介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再与业主签订网上购房合同买家通过中介介绍看房确定购房后,也要先与中介签订中介服务合同,然后再与业主一同签订网上的购房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也在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网站的“存量房交易”界面里,买卖双方可以先浏览合同范本后,再商量签约细节。买家与业主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后,业主这一盘源会被锁死,不能再与其他买家交易,等待交易完成后才能撤除。而买卖双方的确希望撤销合同不再交易的,应当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然后由签订合同的签约服务点或者中介公司在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变更或者撤下该合同的手续。
第一步:买卖当事人达成交易意向买卖当事人就存量房的交易达成一致意向。第二步:选择办理存量房网上交易的方式存量房买卖当事人自行交易的,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办理网上交易手续:一是到设置在交易登记部门的签约服务点,在工作人员协助下办理网上交易手续二是到放置在交易登记部门的自助签约终端机自助办理网上交易手续三是通过互联网登录网上预签约系统办理网上交易手续。第三步:办理网上交易手续方式一:使用自助终端机,步骤如下:1.买卖双方凭二代身份证登录系统。买卖双方可以由本人或代理人登录系统,此步骤不需输入任何信息,在选择刷卡人的身份后,根据系统的提示把身份证放在身份证刷卡区,自助终端机可自动识别买卖双方或代理人的身份。2.验证房屋产权信息。这个步骤为键盘操作。交易双方或代理人需要通过键盘和鼠标输入房屋的产权登记字号和产权证号,对房源进行匹配验证,确保交易房源的真实性。3.填写买卖合同信息。这个步骤也是键盘操作。交易双方或代理人需要把本次存量房交易的合同条款输入到电脑中。买卖双方需仔细输入并核对合同条款。4.提交合同并获取预签号。合同条款输入完毕并经双方核对确认后,可以提交合同,在自助终端机的打印出口领取“存量房预签约回执”。交易双方或代理人凭回执到签约服务点确认、打印并签订买卖合同,同时获取系统打印的转移登记申请书、价格申报表等。方式二:通过网上预签约系统办理存量房自行交易当事人可在任何一台可上网的电脑上办理网上交易手续.步骤如下:1.用户注册。通过互联网办理网上交易手续,需要交易双方或代理人先简单进行用户注册。在注册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号,系统会自动提醒身份证的位数,以免漏填。由于广州市不少房屋由港澳或其他居民持有,故此注册身份证号也可以输入港澳居民证件号或其他身份证号,系统会提示身份证号“不足18位”,但只要用户确认录入正确即可通过。2.验证房屋产权信息。交易双方或代理人需要输入房屋的产权登记字号、产权证号和产权人姓名等,对房源进行匹配验证,确保交易房源的真实性。3.填写买卖合同信息。交易双方或代理人需要认真仔细地把交易相关的合同条款输入到电脑中,输入后应当再次核对。4.提交合同获取预签号。提交合同后系统会显示本次合同的预签号,交易双方或代理人应当记录预签号,凭预签号到房屋所在地的签约服务点确认、打印并签订买卖合同,同时获取系统打印的转移登记申请书、价格申报表等。
由北京产权交易所、北京市房地产交易所、北京市保障房建设投资中心共同出资设立的存量房交易平台7月23日在京正式揭牌。此前,北京市海淀区率先于2011年7月1日试点二手房交易平台。现在,这一全市平台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统一搭建,旨在利用各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存量房交易服务窗口,提供房源信息发布、租售信息核验、交易信息查询、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及交易资金监管等服务事项。2011年6月8日,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三部门便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称,北京将陆续建立起覆盖全市的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为交易各方提供准确信息和资金监管等服务。新成立的存量房交易平台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存量房进行信息统一检验采集和集成一站式交易服务,从源头开始对各类主体的网上签约、贷款申请、产权变更、资金交付等市场行为进行全流程规范和管控,形成一个“放心卖房、放心买房”良性发展的市场环境。当天的揭牌仪式上,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也宣告成立。存量房交易平台将由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运作,同时增加了保障房收购和收储功能,以补充北京市保障房房源。北京存量房交易平台的股东之一——北京产权交易所董事长熊焰表示,新成立的存量房交易平台实质上是一个信息平台,它会将当前的存量房信息进行统一的甄别、采集和发布,杜绝房产租赁公司发布虚假房源信息、信息发布不全等影响二手房交易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手房交易需过四关 “今后的二手房交易活动,只需要经历四道程序就可以办结了。”周宗楚告诉记者,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买卖的存量房,在房源信息在网上公示满一天后,房地产经纪机构就可为达成交易意向的买卖双方提供网上签约操作服务。存量房买卖双方可凭网上签约时设置的查询密码通过信息网外网对网上签约情况进行核实,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买卖双方隐瞒网上签约的查询密码。 网上签约共需经历四道流程: 第一步是存量房买卖双方协商合同的相关条款内容。 第二步是由操作人员登录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从已公示房屋信息中选取所交易房屋,在线填写买卖合同的有关内容,并填写《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或《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填写完成后由买卖双方自行设置合同查询密码,操作人员进行网上提交;买卖当事人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房地产经纪合同须作为《存量房买卖合同》的附件一并提交到系统中。 第三步是在合同提交完毕后,由操作人员从系统中联机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或《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 第四步是在合同提交后,可直接从网上打印《转移登记申请表》,相关当事人进行签字盖章后,当事人持申请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到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合同在系统上进行提交后视为网上签约已完成,在办理转移登记业务之前,合同中的房屋买受人或资金划转方式变化的,应办理合同注销手续,并重新进行网上签约,信息网外网公示该退房信息; 存量房买卖双方需对合同其它条款进行变更的,可直接签订补充协议。城八区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注销手续由买卖双方或委托人到中介协会办理;远郊区县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注销手续可到所在区县房屋管理部门办理。 而个人自行成交需进行网上签约的,也可由中介协会提供网上签约服务。 《合同》示范文本圈定买卖双方责权,为了规范二手房交易行为,明确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增强交易的透明度,市建委和市工商局还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文本分自行成交和经纪成交两个版本。 1)、凡经房地产经纪人居间或代理服务达成交易的,可通过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填写下载《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合同编号前标识为“C”。 2)、凡由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的,可签订纸制版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买卖双方也可登录“北京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和“北京工商网”下载合同文本,并在打印后填写使用,合同编号前标识为“CX”;纸制版合同示范文本可到区县工商分局或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领取,并支付工本费,也可通过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和北京工商网下载,合同编号前标识“CY ”。
二手房交易过户的流程: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一次性付款就是在时间上比贷款要快1个月,其他无分别,总的时间是,签好合同当天就可以去过户(带齐资料),过户好后20个工作日拿到新的产证,其他再交接一下水电费就可以了。
存量房买卖流程是什么 一、委托测绘配图委托评估签订契约缴纳契税申请填表交验书证受理登记权属审查交费领证。申请登记时需提交书证: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在登记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表格); 2、房产买卖协议; 3、房屋所有权证及共有权证(由转让方提供); 4、土地使用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5、买卖双方及配偶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6、受让方契税完税证明; 7、房屋所有权证配图(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测绘); 二、买卖一方或双方为单位的,需提交下列书证: 1、单位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复印件由受让方提供); 2、上级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股东会批准买卖的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摘录号码); 4、公司章程(摘录有关内容); 买卖当事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交经房地产市场备案的委托协议。 三、存量房买卖交验的书证: 1、产权人身份证(本人不到场,需出具委托书); 2、登记收件收据; 四、存量房买卖税费项目: 1、受让方承担:契税,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房产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权证配图费,权证贴花印花税。 2、出让方承担:房产交易手续费。
一、通过中介机构挂牌实现的房地产交易(一)网上挂牌(房源信息发布):1、产权资料审查房屋权属人(以下简称“业主”)到中介机构提供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拟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原件发布房源信息;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现场核对资料无误后,方能进一步操作。对业主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人须出示经公证的业主委托书。2、房源信息审查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登陆《东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输入房产证号码、业主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核实业主提供的房产证信息是否与系统上该房屋的登记信息相符,是否存在限制交易情况;如信息相符,且不存在限制交易的情况,则该房屋为可出售房屋。3、签署中介委托合同经查询核实,如属可出售房屋,则由中介机构登陆系统与业主签订《存量房网上挂牌委托协议》,并打印后双方签名盖章。最后将该房屋信息在网上挂牌发布,成功挂牌后,中介机构复印相关资料,并打印《房源信息发布回执》交给业主。4、信息发布显示《东莞市房管局公众信息网》实时公开发布房源挂牌信息,具体显示房产基础信息、委托中介机构(一家或多家)基础信息、意向交易价格条件等相关信息。5、信息发布终止根据《存量房网上挂牌出售委托协议》,如设定时间(90日)已到期,系统将自动取消该房产的挂牌信息。6、信息发布续期设定时间(90日)到期后,如挂牌的房产尚未成功出售,业主可与中介机构可重新签署《存量房网上挂牌委托协议》,重新办理网上挂牌业务(以上1,2,3流程)。(二)网上签约:1、三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在中介机构)促成购房人与业主就房产交易的具体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后,中介机构应当登入“系统”输入《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相关条款,中介机构、买方和卖方三方确认无误后,输入三方密码,打印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中介机构、存量房卖方和买方在《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签名及盖章后才能正式生效。中介机构在签订《房地产居间合同》后,应协助存量房买卖双方尽快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2、网上打印《东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介机构)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后,中介机构在系统调出《东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输入合同条款,让交易双方进行核对,如双方没有新条款补充或修改的,买卖双方各自输入合同密码,进行确认,然后打印一式三份的《东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必须持书面合同到房管所现场,由房管所工作人员见证下进行签名盖章。存量房买卖双方应当网上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后尽快到房管所办理房屋转移登记。(三)签约鉴证(房管所)1、交易双方应当携带及提供如下资料:①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②《房地产权证》原件;③未签名的《东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三份;④其他必要材料。2、房管所进行实物档案查档,核对上述资料无误后,登录《东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调出相对应的《东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核对合同无误后由买卖双方签名盖章。3、过户办理买卖双方提交房屋买卖需提供或填写资料后,由房管所正式受理房屋转移登记。二、买卖双方自行交易的,则可任选以下一种方式录入和打印《东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一)买卖双方可登陆《东莞市房管局公众信息网》进入《东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合同模板,并在上面填写好相关的信息和条款,核对信息后打印。买卖双方就可以持该合同模板和房屋买卖需提供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地房管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合同模板一旦保存,无法修改。如需修改,必须重新填写一份合同模板,系统亦会生成新的合同模板编号。买卖双方持最新的合同模板到房管所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房管所工作人员登陆《东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后,根据合同模板编号,调出该合同模板内容(如需修改可在合同模板上直接修改),经核查无误后,保存和打印《东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在房管所工作人员见证下签名盖章。(二)买卖双方到我局授权可以打印《东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中介机构,由中介机构为其录入和打印《东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