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辖区城镇户籍在广州市市辖区没有独立套型住宅自有产权登记记录属已婚人员的,夫妻双方各自在广州市市辖区均没有独立套型住宅自有产权
登记记录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个人申购的,本人上年度税前工资性固定收入,不包括证券、彩票等财产性收入在10万元以下以夫妻联名方式申购的,家庭(含成年子女)税前面收入在20万元以下。个人和家庭税年收入情况由申请人在购买限价房时如实自行申报已购买商品房住宅、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易登记备案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视为已有住房。
限价房不是在网上申请就可以,还必须前往申请资料确认现场进行确认。 申请资料确认的地点:广州市国土房管局3楼4、5、6号窗口售楼部现场
现场确认需要带备:个人申请,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已婚离婚的,按个人申请,并提供离婚证明夫妻双方申请,申请人与申请人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核对。户口本须提供户主(集体户口的户主页须单位盖公章)及申请人页。夫妻双方申请的,原则上应该夫妻双方一起到现场确认,一方确实不能来的,出具委托书。
申请人办理现场确认后,将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初步核查,并将通过核查的申请人分为夫妻双方申请及个人申请(含已婚但配偶非广州户籍的)两类,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及阳光家缘网站上公示。
购买限价房的申请人,可自行选择广州市办理此业务的商业银行办理按揭。摇珠取得《选房通知》后,申请人未按《选房通知》规定时间选房,视为自动放弃本期限价房购买未按认购承诺书约定时间签订《限价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期限价房购买。
限价房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之内不得出租和转让。5年期满后出租和转让的,应当补交土地收益价款。限价房补交土地收益价款应当按照出租和转让时同地段、同类别商品住宅市场体格与限价房购买价格之间差价的7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