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交房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到售楼部领交房通知单 2.到交房现场办公处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如下: 资料审查:审查客户资料是否齐全并填写传递单及客户资料信息表. 缴款审查:审查缴款及合同签定情况并填写传递单及客户资信息表. 交房通知单开据:收取并填写传递单及客户资料信息表,开据《交房通知函》. 3.持《交房通知函》到物业交房办公室办理物业相关手续:带领客户验房并交付钥匙。
一、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二、业主持入住通知要求的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在入住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地点,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应当取得的书面文件。(如两书一表); 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三、关注面积问题,索要《面积实测表》,向开发商了解公摊面积大小及组成; 四、业主请专业人员对房屋质量仔细检查,记录问题,并详细填写验房单; 五、验房后业主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对策: 若商品房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可以退房的质量问题或存在解除购房合同的其他情形,买受人应决定是否退房,并在约定的期限内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 若商品房存在未达退房条件的质量问题或未达到约定标准,买受人可将商品房存在的质量问题或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内容书面递交房地产开发企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逐项予以修复或赔偿。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存在的质量问题逐项予以修复或作出修复书面承诺并经买受人查验同意后,双方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结算房款。 七、买受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八、业主签署《房屋验收交接单》,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第三方处领取房屋钥匙。 九、业主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选定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交纳物业管理费,并办理物业管理的相关手续。
1.到售楼部领交房通知单 2.到交房现场办公处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如下: 资料审查:审查客户资料是否齐全并填写传递单及客户资料信息表. 缴款审查:审查缴款及合同签定情况并填写传递单及客户资信息表. 交房通知单开据:收取并填写传递单及客户资料信息表,开据《交房通知函》. 3.持《交房通知函》到物业交房办公室办理物业相关手续:带领客户验房并交付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