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暂住证需提供以下材料:(一)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并提交详细信息,包括暂住事由、政治面貌、婚姻状况、服务处所、携带儿童、联系方式等等信息;(二)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提交户主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复印件;(三)居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矿山、工地、林场、船舶等场所的,应当提交单位或者雇主开具的居住证明;(四)居住在出租房屋的,应当提交房屋出租人的身份证件或户口簿复印件或出租房屋代理卡。办理房屋出租的需提供房屋出租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出租人房屋产权证明,出租房屋地址、面积、最大容纳人数有代理人的还应采集出租房屋代理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办理暂住证提交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暂住证办理的材料非常重要,如果缺少任何一件所需要的证明及材料,那么都将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我们有必要了解,在办理暂住证时,需要带齐哪些材料。暂住证办理材料需要哪些应持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手续: 1.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办理时限:对证件和证明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外地来京人员,暂住地派出所应当场办结,发给证件。
本人提供材料: 办理暂住证的本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两张相同)、在租赁期间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房东提供材料: 房产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严格一点的派出所可能会要求需要由房东带着你一起办理暂住证。 居委会提供材料: 需要你找到你所在小区的居委会,在居委会开具一份居住证明,要原件。 小区物业提供材料: 需要你去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签署治安责任保证书一式两份,留在物业一份,你拿走一份。 办理流程 为了少走弯路,首先你需要跟自己居住小区的物业取得联系,询问具体流程,因为不同地区要求不一样。询问之后,你可以按照要求准备上述材料。 材料备齐后去物业签署《治安责任保证书》,一式二份,签好后需要拿回来一份原件。上面会有物业的章和居委会的章。 带着上述材料和《治安责任保证书》,就可以去辖区的派出所办理暂住证了。办理过程非常简单,只需要核实你的信息录入电脑,然后当场印制证件盖好钢印就可以了。无需承担任何费用,暂住证都是免费办理的。 暂住证过期怎么办 暂住证办理下来只有一年的有效期,如果过期了是不能延期的,所以届时你需要带上你过期的暂住证到辖区派出所重新办理一个新的暂住证。也是当场办理,当场领取即可使用。 注意事项 以上内容均为实际办理经验,但是北京不同地区的要求严格程度不同,可能实际要求与本经验描述略有出入,具体请以当地管辖派出所的要求为准。
暂住证,很容易的。准备的文件:1.租房合同复印件;2.房东身份证复印件;3.房产证复印件;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本人一寸照片两张。
办理流程:房东的房产证或者其他可证明房屋属于他的证明,然后到发放暂住证的办事处(公安局)及户籍相关的地方,然后准备好资料(相片两张)及工作单位和个人身份证。 简单的办法:就是携带相关证件,然后工作人员直接给你办理,用时很快,一般5分钟左右填写好相关资料,并盖钢印即可。 复杂的情况:就是办证人员严格要求资料及房主都到场,然后细致的审核资料,才给你办理,不同时期办证的复杂情况不一,最好是朋友最近办理过的然后由他协助办理,那样会更快。 注意:北京暂住证是无手续费的,重点就是一个资料齐全问题,一般办理起来都很方便,只要按照提示准备好相关材料即可。
北京所需证明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或者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办理《暂住证》 外地来京人员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或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申领《暂住证》。 (一)申领方式: 1.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主应注明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集体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本人持户主(出租、借房主)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户)主应注明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应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所在地派出所集体申领《暂住证》。 (二)应持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手续: 1.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或者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 (三)办理时限:对证件和证明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外地来京人员,暂住地派出所应当场办结,发给证件。 根据《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规定》第七条之规定: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或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进行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暂住证依据暂住人在京居住时间分为:A、B、C三种。 C证条件:来京不满一年,从事非务工经商或者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有正当生活来源和合法暂住处所的外地人员。 B证条件:在京暂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且近期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外地人员。 A证条件:在京暂住五年以上的外地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地来京人员, 可直接申领A证: 1.本市高、新科技企业聘用的管理、科技人员,及取得市主管部门核发的《应聘证》的外地人才。 2.在京投资3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购买商品房的外地人员。 3.经市批准在京设立的外地驻京机构中派驻来京的工作人员 4.夫妻配偶一方系本市常住户口,且家庭生活基础在本市的外地人员。 5.在京务工经商期间,获得本市区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暂住证》是外地来京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外地来京人员到达本市后,应在三日内到其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其中,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一个月的或者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