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当事人在履行施工合同时如果发生争议,项目经理应当尽 量争取通过和解或者要求合同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调解的 途径解决,因为这样解决速度高、成本低,且有利于双方的继续合 作。和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方式之一 来解决争议:①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裁;②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需要注意的是,这两种争议解 决方式都是最终的解决方式,只能约定其中一种。一旦合同的争议进入仲裁或者诉讼,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 都应及时向企业的领导汇报和请示。因为仲裁或者诉讼必须以企业 (具有法人资格)的名义进行。如果当事人选择仲裁,应当在专用条款中明确以下内容:①请 求仲裁的意思表示;②仲裁事项;③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在施工合同中直接约定仲裁时,关键的一项是要指明仲裁委员 会,因为仲裁没有法定管辖,而是依据当事人双方约定确定由哪一 个仲裁委员会仲裁。而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和仲裁事项则可在专用 条款中以隐含的方式实现。如当事人选择仲裁,仲裁机构作出的裁 决书便是终局的,具有法律效力,当事... 查看全部>> 合同当事人在履行施工合同时如果发生争议,项目经理应当尽 量争取通过和解或者要求合同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调解的 途径解决,因为这样解决速度高、成本低,且有利于双方的继续合 作。和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方式之一 来解决争议:①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裁;②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需要注意的是,这两种争议解 决方式都是最终的解决方式,只能约定其中一种。一旦合同的争议进入仲裁或者诉讼,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 都应及时向企业的领导汇报和请示。因为仲裁或者诉讼必须以企业 (具有法人资格)的名义进行。如果当事人选择仲裁,应当在专用条款中明确以下内容:①请 求仲裁的意思表示;②仲裁事项;③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在施工合同中直接约定仲裁时,关键的一项是要指明仲裁委员 会,因为仲裁没有法定管辖,而是依据当事人双方约定确定由哪一 个仲裁委员会仲裁。而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和仲裁事项则可在专用 条款中以隐含的方式实现。如当事人选择仲裁,仲裁机构作出的裁 决书便是终局的,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如果一方不执 行,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选择诉讼,则施工合同的纠纷一般应由工程所在地 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作为解决 争议的最终方式。
您好,合同的具体内容还需要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完成~ 我给您说个大概吧~ 首先,确定工程地点、工程名称、发包人、承包人 其次, 介绍项目情况,确定交工时间~ 第三,确定承包方式~ 第四,约定特殊情况~ 按照这个步骤,就初步拟好了合同~具体的内容还需要您这边确定~ 希望可以帮到您~
你好,据我所知,室内给排水施工合同填写:一般从三方面:1、工程名称;2、工程内容; 3、承包范围,其他的按照相关要求,实事求是就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迁安市有关规定和本工程具体情况。甲方将“ ”即给排水、采暖安装工程发包给乙方承建。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正、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 工程项目 1.1.1工程概况:本工程是2005年开发,一直出租,管道很多地方都已锈蚀,公司决定,对其进行改造,即把原管道拆除、重新安装。 1.1.2工程名称: 1.1.3工程地点: 1.1.4工程规模: 7339 平方米 1.1.5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结构 1.2施工图纸: 施工图重新设计。 二、承包内容:散水以内全部与水相关的一切工作。(含:管、线、给排水、砼填塞管洞边、管洞防水等的预埋及安装工作. 及甲方在施工期间的施工用水. 用电.. 临设用水. 用电. 菅线安装维护工作)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一次包死,每平方米330元。 工程价款:包干总造价:按建筑面积 7339平方米×330元/平 方米 =242.19万元, 2、付款方式:本工程没有预付款,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 200万元,余款 42.19 万元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满后一次性支付。 五、甲方的责任。 5.1负责定时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时完成整改,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按¥500元/次收取乙方违约金;违约金在乙方的工程款或工程覆约保证金中扣除。 5.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5.2.1本工程的施工图 2 套; 5.2.2 本工程的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1 份; 5.3乙方收到施工图纸后十日内,甲方将组织设计、乙方和监理等单位参加的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 5.4乙方进场前3日内,甲方将对监理公司授权范围及监理公司对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书面告知乙方。 六、乙方的责任 6.1乙方承包本工程后严禁转包、违法分包。施工中,如监理公司或甲方发现乙方明显不能履行保证质量和工期等合同约定义务,达不到甲方提出的限期整改要求,甲方有权重新选择专业施工队伍,至终止本合同,要求乙方限期退场,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6.2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和污染管理规定,如在工程进行期间,因违反了上述规定而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停止、罚款以及其他处罚时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6.3乙方应作好对入场工人的三级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凡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机械伤人事故等由乙方负责,由乙方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6.4工程实体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 6.5乙方应对全部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应性、稳妥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6.6在本工程项目中不得有因乙方责任而产生的劳资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导致民工、工人或企业到甲方办公区、项目所在地讨薪,上街游行,到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上访、静坐等一切事件的发生,否则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6.7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监理方管理。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按¥1000元/次收取乙方违约金,违约金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七、工程质量: 7.1本工程的质量管理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当地政府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的附件中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执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7.2如乙方不按协议约定施工,施工质量达不到协议约定质量标准,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图纸及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暂停施工、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合同工期 8.1开工竣工日期:开工时间为, 竣工时间为 ,共计 日历天。 九、安全、文明施工 9.1乙方应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办[2005]89号文件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凡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机械伤人事故等由乙方负责,由乙方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9.2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由此产生的工程延误、造成的经济、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十、保险: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人事和财产保险。 10.1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