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一般都是中低收入家庭,大部分都是公积金按揭贷款,购房款还款完毕后可由开发商或自己申请办理经济适用房<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但是这些证上注明有土地取得方式为“国有土地划拨”,有的地方房屋产权证上会注明有限产权或注明是经济适用房的字样,属于部分产权房,办证时间没有具体严格的限制;但是只能是经济适用房申购者自住,不得闲置,不得出租,不得出借。如果想上市交易或出借,出租的话还需要等到5年期满“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交纳土地出让金以及相关的费税,取得完全产权成为商品房”这个费用加起来大概与商品房价格相差不大了;土地使用证上的土地取得方式也会注明为“国有土地转让”,此时你的经济适用房才是自由之身。所以说经济适用房不是稳赚的。拥有自住比较好。如果你要购买转手的经济适用房,只要看土地使用证的土地取得方式:如果是国有划拨,那就是经济适用房了,也就是说房主只拥有部分产权,另一部分呢是国家的。
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最大的区别有: 1、土地是划拨而非转让,所以经济适用房买到的时候没有土地使用权; 2、经济适用房的面积套型都有国家严格的规定; 3、经济适用房的购买必须满足国家相应的规定,也就是人均居住面积和家庭人均收入必须达到当地的相应标准; 4、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开发商不能随意定价、调价; 5、经济适用房在不同地区在转让中有不同规定,一般都是在一定年限中不允许转让; 6、经济适用房在转让中需向国家补缴土地出让金。
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都是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购房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法书面凭证,其财产权利受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保护和规范。只是在使用和交易方面就有不同了。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如果是经济适用房,会在产权证上附注一栏写明是经济适用房的,如果没有写的,则是普通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主要区别在于土地性质不同,都是国有土地,经适房是划拨地,商品房是出让地。划拨地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而且经适房在报批时有的税费享受优惠,所以经适房成本低,价格也由物价核定,商品房则是市场价格。以前单位集资建房其实就是经适房,土地是政府划拨给单位的,只是集资房一般都是单位自主分配,而经适房要经管理部门资格审批。现在的经适房大多也是以单位立项建设报管理部门审批的。是商品房还是经适房与是否贷款无关。
第一,概念。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以中低收入家庭为供应对象,享受税费减免政策,住房价值相对市场价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和建筑质量,“适合”居住,具有社会保障性的商品住房。而商品房是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经营,完全按市场规律运作的住宅。 第二,价格。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对象是广大中低收入者,所以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售价时,既要考虑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使职工能够买得起,又要兼顾国家补助能力。因此经济适用住房售价实行指导价,即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由建设资本加上3%的开发建设利润确定。不仅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给予用地、计划、规划、建设、资金等方面的政策扶持,而且给予一定的税费减名政策,使得经济适用住房能以“适中”的价格出售。能真正适合中低收入家庭。而商品房价格却完全“随行就市”。 第三,质量。经济适用房以经济适用为出发点,突出“实惠”二字。因此,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要体现适用、美观的原则,使用功能要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在功能上要齐全,室内生活必需的设施要有,厅房要齐全在面积上还要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住房水平、居民生活习贯有很大差别。以市场接受为前提,因地制宜地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标准。商品房则不然,大户型、实用性、装饰性和功能分区明确是商品房设计理念中的核心。 第四,权利。由于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实行国家统一划拨制,享受免征地土出让金等各种优惠措施,使得建设成本明显低于商品房。因此,经济适用房的房主只享有房屋占有权、房屋处分权、房屋使用权而不能享受房屋收益权,如将房屋上市交易,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及各种税费后才可上市,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没有此项限制。
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交申请材料(1)房屋买卖合同。(2)盖章的申请表。(3)测绘图、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4)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6)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7)购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9)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